广东江南医院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发表于:2014.05.26为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布署和工作安排,现制定我院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当前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收受医药回扣、红包和医疗乱收费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提高医院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执业意识,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和行风建设,维护医院良好服务风气,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
二、总体要求
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方案和总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扎扎实实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治理活动,以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强化监督为切入点,以转变工作作风、刹住行业不良风气、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态度,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院行业作风有新变化。专项治理活动,力求做到6个100%,做到100%的科室、100%的个人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100%制订整改措施,100%落实纠正;100%的人员要接受宣传教育和开展自我教育,100%的科室要梳理制度,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提高执行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成立组织领导
成立广东江南医院行业作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全院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对各科室的行业作风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日常工作、上传下达、材料上报等工作。
(一)行业行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余木生
副组长:乐婷娜姆、陈维东、张华军
组 员:杨晓珊、钟 灵、刘利波、张国荣、戴淑华、
陈慧荣、雷清瑶、孔令敏、汤海南、张雪英、
彭雪梅、植玉佳
(二)行业行风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成员:
主 任:陈维东
成 员:钟 灵、杨晓珊、刘利波、江 宇、温思慧、
黄璐诗、马文广、陈春霖、林济玉
四、时间步骤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到年底,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30日)。
l.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医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布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院员工认真学习省卫计委和医院相关文件精神。
2.加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的认识。在5月25日前,各科室必须完成全体人员观看《专题暗访片》,开展正反典型教育。
3.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严格执行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工作的规定,并将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做好归档和保存工作。
4.利用中心网站、LED屏、微信、宣传栏等,营造活动氛围。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活动知晓度、重视程度与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
(一)围绕医疗服务的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l. 查找收受“回扣”、红包问题。各科室从业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是否存在收受医药回扣(设备、药品、试剂、耗材等物质)、病人红包问题;有无私自接受企业邀请出资出国、旅游、娱乐;有无人员违规统方,向企业出卖信息,收取回扣;查找是否与住院患者签订不收送“红包”协议。凡是已收受“回扣”或病人红包的人员,一律要求主动交缴到省卫生计生委常设的廉政账户(开户名称: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户银行:农行广州解放北路支行,账号:031301040003308)。
2.查找服务态度和医疗服务质量的问题。医务科、护理部牵头,查找医护人员、窗口服务科室是否存在服务态度简单粗暴,是否存在因医德医风问题造成的医疗事故、医患纠纷;是否存在因态度不好、医德不良引起群众投诉,查找是否存在患者或家属长期反映服务质量差、服务水平差、服务环境差、服务态度不好而长期没有改善的问题。
3.查找违规收费问题。医务科(医保办)牵头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查找有无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否全面公开医疗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有无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篡改病历、虚列项目收费;凡是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情况收费的,要将违规收费金额退还病人或上缴。
(二)围绕医疗卫生管理中的关键环境开展自查自纠。
职能科室进行自查自纠,查找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按照“管行业、管行风”的要求,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查找制度建设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健全“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阳光院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行业建设“九不准”、医德考评等制度;查找执行力方面是否落实,是否开展了“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创建“廉洁诚信医院”活动;监督检查方面是否落实,医院内部是否定期巡察暗访,举报投诉是否得到及时处理。
各科室领导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科室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个人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查找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空间。5月30日前各科室完成自查,并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月25日前,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查漏补缺。
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6月30日之后)。
7月30日前,对照十一项制度,逐条逐项建立完善,并形成医院加强行风建设必须长期执行的制度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医院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二是落实“阳光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及医用耗材、试剂、设备采购制度,落实《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三是落实“阳光用药”制度,严格监控药品使用情况,从“建、用、评、管、罚”五个环节对医生处方权进行监督。四是建立“阳光物流”制度,规范院内各类物资采购、存储、使用、注销的流程监管。五是落实“阳光院务”制度,健全院务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六是健全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七是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八是落实明查暗访、医院内部巡察和“防统方”制度,防止医药代表在医院进行商业贿赂活动。九是建立廉洁诚信承诺制度,个人、科(室)、医院要作出拒收医药回扣的承诺。十是落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医药管理公共权力为个人和亲属谋取利益。十一是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全面开展创建“廉洁诚信医院”活动。
五、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科室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科室负责人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落实,防止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追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行
业、管行风”的要求、各科室具体组织实施、通力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严格督查问责,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完善制度,探索长效机制。继续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要不断完善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药品、设备、耗材、试剂等物资采购行为,严格落实“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阳光院务”制度。
(四)加强沟通联动。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各部门各科室
要加强沟通,及时向医院报送工作进度与工作信息,按要求
完成阶段小结与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注重实际效果。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及 “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好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内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互促并进,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为医院健康安全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