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重点
来源: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发表于:2014.05.26一、评议对象
省属驻穗医疗机构。
二、政风行风评议主要四项内容
(一)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制订改进作风的措施以及抓紧落实的情况。
(二)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自评的情况。
(三)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在窗口办事中提出的诉求和配合开展办事群众手机短信测评工作的情况。
(四)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
三、评议重点
(一)对照《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照三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二)是否存在收受医药回扣、“红包的情况”;是否违规收费,包括自立收费项目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或虚假服务收费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非法行医、黑诊所、非法采供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检查落实执行行风建设“九不准”的情况。
(三)建立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单位和部门重点评议机制,通过领导干部约谈、政风监督员驻评和组织基层群众直评等方式,开展单位内部的重点评议。
(四)形成评议合力。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第三方评议医疗机构满意度,在去年评价99家公立医院基础上,再评议100多家医院,评议结果实行排名通报。
(五)加强责任追究和情况通报。省卫生计生委将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纠正、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并以内部通报等形式,在内部通报暗访内容和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四、评议方式
(一)自查自纠。
(二)省直行评团。
(三)第三方机构调查评议。
(四)群众满意度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