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心(含新港院区)消防安全,保障消防设施持续稳定运行,中心拟采购新年度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定点服务。现将采购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于公示期内投档:
一、服务概况及要求
1.限价金额:总计114000元;
2.服务周期:总院从2025年8月11日开始服务,新港院区从2025年8月1日开始服务,两院区服务同时在2027年的7月31日结束。
3.服务地点:一是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3号;二是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立新东街17号。
4.服务范围:敦和路总院(一期16层)建筑面积约1.5万㎡;新港院区建筑面积约1.4万㎡。
5.按中心两院区原有消防系统设计的功能及原理,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及保养,并排除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等,主要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2)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3)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4)消防广播系统的维护保养;
(5)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6)防排烟系统的维护保养;
(7)应急疏散照明系统;
(8)灭火器、防毒面具、水带水枪和微型消防站内器材等维护保养;
(9)其他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10)出具月度维保工作报告,年底须出具年度消防系统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交中心(上传消防内网);
(11)按消防部门要求将中心维保信息录入消防内网备案。
二、投档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及派驻项目负责人相关消防资质证书复印件;
3.既往服务案例材料(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维保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体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响应等);
5.报价表(总院及新港院区分开两项报价,价格应包含税金等,报价页写明报价日期)。
三、投档要求
1.投档文件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需盖骑缝章),资格性证明或报价表正面应注明公司名称、报价日期等,并盖公司印章;
2.投档材料1份即可,应使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封口加盖公司印章。档案袋封面必须注明投档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投档材料可直接送达或邮寄联系地址。
四、公示期
2025年7月16日—7月22日
五、场地勘察
公示期内预约进行现场勘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6123119
六、联系方式
经办部门:总务科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4452096—160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3号总务科1603
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广东江南医院)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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